商标在通过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在使用商标的时候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用于网站宣传,媒体广告,宣传页面、名片、商品包装等等。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注意下列事项,否则商标可能被撤销或者对其他的申请人构成侵权。
1、申请人使用注册商标时,需要保证商标和注册证书上面的商标标志保持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也不得将商标的构成部分变换结构使用;
如将文字改为艺术字,或者上下结构改成了左右结构,其行为将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甚至是冒充商标。
2、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时,核定了该商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申请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只能将其使用于已经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若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使用,该商标使用的时候则不能加注册标记,否则其行为属于冒充注册商标,严重时还需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需要正确使用注册标记。“注册商标”、“注”或“R”等注册标记只能使用于已被核准的注册商标上,若商标尚未被正式核准,只是处在初步审定或者公告阶段,申请人使用商标时不能加注册标记。
最后,申请人使用注册商标时需留意保存商标使用证据。《商标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若申请人使用商标时忽视保存使用证据,一旦遭遇他人提出的“撤三”申请,申请人将陷入被动,极有可能就此丧失商标专用权,得不偿失。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使用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