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两个词相差不大,但是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具体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来详细的看一下。
1、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的专利保护参照《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2、保护客体不同
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因此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
软件专利,是在申请时需要描述清楚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包含了软件流程图,而不是讲述用哪个程序语言来实现的。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3、保护原则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用户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同时也是后续维权时的有力证据。
软件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4、维护费用和保护期限不同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费用方面著作权只需要缴纳前期的申请费,后续不会有维护的费用。一般来说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
5、各自优势不同
软件著作权可以不用公开就受到保护,并且能够让创作者快速地获得著作权保护,普通登记一般4个月左右授权,采用加急申请软件著作权最快能一个工作日授权。能够让著作权人快速抢占市场,拿到政府相应的资助。
软件专利必须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一般不能采取加急形式。而软件的进步相应来说是较快的,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的有可能就错过了软件市场。
以上几个方面,就是软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实质性的区别,企业和个人要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