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浙江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对一家认证机构因未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实施行政处罚。这是鄞州区查获的首个质量认证违规案件。
据悉,为维护传递信任、公平竞争的认证市场环境,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认证乱象的整治力度,主要针对50人以下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获证企业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存在“猫腻”。企业相关负责人称该企业是2018年1月底开始准备申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审核时间是2018年3月上旬。但实际上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却为2017年8月发布实施,内审实施时间和管理评审时间为2017年11月,体系实际运行时间与记录运行时间不符。按照认证规则,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方可开展认证审核。
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的实际出厂检验记录与在体系文件中审核资料不一致,同时,对于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认证公司审核(外审)等记录里均有签名的“王某某”,经查实该企业与其劳动关系不存在。此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质量负责人也均未通过相关内审员培训。
针对上述所有问题,涉案认证机构指派的审核员都未进行仔细审核,却最终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嫌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属于未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相关认证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最终依法对认证机构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罚款25000元的处罚决定。为进一步规范认证活动,截止目前该局已对11家企业开展认证活动行政观察16次、约谈认证机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