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企认定要求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注:当年是指企业申报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最低要求(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基本一致。
高企认定按照月度平均,但科小评价是按季度平均,相比而言更容易操作,同时两者与对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表述不完全一致。
2)高企认定的科技人员概念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高企认定中的科技人员在职人员也要求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而科小评价对在职人员的工作时间未做要求,这就对新成立不久的科技企业放宽了要求。
3)高企认定的职工总数概念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