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认定。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和县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布相关评价和认定标准,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四、认定流程
1、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自评---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实地抽查)---省级主管部门发布公告。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实地抽查)---省级主管部门发布公告。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实地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