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2、法定行政许可文件、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时)如资质证书、许可证
3、管理体系文件,例如管理手册、必要的程序文件等;
4、提供管理方针、目标、范围、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 (可合并在手册中,也可单独提供);
5、《固定多场所/临时多场所/多名称组织/服务点分布情况表》。如需子证书,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排污许可证(适用时);
7、环评报告、环评验收报告(适用时);
8、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9、污水管网图及组织平面布局图(适用时)
10、重大危险源清单;
11、产品描述、工艺流程图、工艺描述、业务活动过程描述(可合并在手册中,也可单独提供);
12、组织机构图与职责说明(可合并在手册中,也可单独提供);
13、 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