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并不了解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与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下面归纳了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少年?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
1.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2.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3.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
4.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
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b.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c.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5.是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