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网上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将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省2019-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截止日期
2022年5月20日。
三、填报方式
企业仅需在网上填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依次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右侧的“办理入口”——高企认定系统左侧功能栏的“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页面右上角“添加”按钮,在线填写企业2021年当年的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数据(若企业已填报火炬统计年报,可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并完善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纳税总额、研发费用总额等相关数据),检查无误后先点击“保存”再“提交”。
企业如遗忘登录账户和密码,可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的“用户登陆”界面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找回操作,通过之前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上预留的手机号重置密码,或申诉找回账号和密码。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地)科技局负责通知、督促本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应报尽报。因企业关停、破产、注销、迁移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由各市(地)科技局汇总并向省高企认定办反馈情况。
2.各高新技术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务必仔细核对有关数据的单位、数值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一致性,避免出现误报、漏报情况,并按时在网上提交2021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3.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